中国铁合金网讯:中国商务部日前发布公告,公布相关高性能不锈钢无缝钢管反倾销案仲裁结果,决定自2012年11月9日起,对原产于欧盟和日本的进口上述产品征收9.2%至14.4%的反倾销税,实施期限为5年。
公告说,经过调查,调查机关最终裁定,在本案调查期内,被调查产品存在倾销,中国国内相关高性能不锈钢无缝钢管产业受到实质损害,且倾销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鉴于此,中国商务部决定对原产于欧盟和日本的上述产品征收反倾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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