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一:
6月23日,财政部发布《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调整部分产品出口关税的通知》,通知指出经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审议并报国务院批准,7月1日起,我国对部分产品的出口关税进行调整,取消小麦、大米、大豆等粮食产品以及硫酸、钢丝等工业品的出口暂定关税,降低微细目滑石粉,中小型型钢,部分氟化工品,部分钨、钼、铟等有色金属及其中间品等产品的出口暂定关税。
点评:
硫酸价格或受支撑。硫酸是有色冶炼企业的重要副产品,目前,我国70%的硫酸来自有色金属冶炼行业。硫酸主要用于磷肥、磷复肥行业,由于2008年四季度国家对磷复肥仍征收高额特别关税,出口通道受限;同时磷矿石、煤炭价格走高,而磷复肥价格又受政府控制;受上述因素影响,磷复肥行业多数企业减产、限产严重,硫酸需求量大幅下降。与此同时,国外硫酸大量涌入中国。在需求减少,而国外硫酸大量涌入的背景下,硫酸价格承受了巨大压力,国内硫酸价格已从2008年高位时的2000元/吨以上暴跌至500元/吨以下,西部地区的有色企业甚至出现了补贴运费销售硫酸。7月1日起,我国对磷肥和硫酸等产品的出口关税进行调整。出口关税的调整将增强我国磷肥和硫酸出口的竞争力,将促进我国硫酸产品的销量与出口,从而可能为硫酸价格提供一个反弹的机遇。
稀贵金属出口展望。此次稀贵金属的出口关税调整,会在一定程度上对海外市场的相关稀贵金属价格形成压力。原因在于,目前,我国是钼、铟、钨等稀有金属品种储量与产量最大的国家之一,占世界相关市场的份额较大。出口关税的调低,有利于降低我国稀贵金属在世界市场中的价格,提升竞争力,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带动稀贵金属的出口,但是由于我国对稀贵金属的出口实行了较为严格的出口配额制,受出口配额的限制,稀贵金属的实际出口量料不会增加太大。因此,我国出口关税的调整,对整个稀贵金属市场所形成的压力不大,企业的出口量增加不太明显,因此,企业业绩从关税调整中受益的幅度不大。
事件二:
欧盟和美国23日联合要求与中国在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制下展开磋商,声称中国限制多种稀缺原材料出口,违反了入世承诺。
此次欧盟要求磋商的事项具体包括中国对铝土矿、焦炭、碳化硅和锌实施的出口数量限制;对黄磷、铝土矿、焦炭、金属硅、镁、锰和锌实施的出口税;出口最低限价和出口合同审批程序以及其他与原材料出口相关的不合理要求。
欧盟委员会警告说,如果磋商不成,那么欧盟将根据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保留要求成立专家组作出决断的权利。
点评:
冲突所在。据《中国证券报》报导,欧盟认为,由于中国限制原材料出口,通过最低限价和出口税人为抬高销往国际市场的原材料价格,直接损害了欧盟下游产业的竞争力,甚至在个别情况下完全切断了欧盟产业的关键性投入,导致这些欧盟企业与中国同行处于不公平竞争状态。中方主张,限制这些高耗能、高污染产品出口的初衷是为了保护环境和资源,况且根据入世协议,中国仍有权对近百种原材料等产品实施出口限制。但欧盟声称中方的限制措施超出了允许的范围。
行业影响。在短期内,欧盟和美国针对稀缺原材料出口与中国展开磋商,并不会立刻对有色金属等稀缺资源的出口等形成影响。实质的影响取决于磋商的具体结果。联系到,23日我国已对黄磷、部分稀有金属等品种的出口关税进行了调整,并将在7月1日实施。这一调整行为可视为中国被迫作出让步。如通过磋商中国被迫继续让步,降低出口关税或者增加出口配额。这在今后的几年内有助于国内相关资源企业增加出口,获取更高的业绩。但从长期战略来说,将不利于我国稀缺资源的保护与相关资源企业的长期稳定发展前景。
贸易争端料将升级。在经济危机之中,各国对本国经济与产业的保护,或多或少地会出台一些贸易保护措施,具体到有色金属行业,贸易争端将呈增长之势。例如,市场一直在传言,澳大利亚将对我国的铝材出口实施反倾销调查,而我国在有色企业的申请之下,也可能会对来自于日韩国的硫酸进口实施反倾销调查。在贸易争端将要升级的背景之下,有色企业积极参与诉讼,运用好WTO的贸易争端解决机制,将对有色行业的利益有着重要的影响。(证券之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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