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合金网讯:2012年12月17日,国务院税则委员会发布了关于2013年关税实施方案的通知。《2013年关税实施方案》从2013年1月1日起实施。对于其中涉及的部分铁合金及金属产品的出口关税执行情况,很多企业有一些疑问,中国铁合金网在此对大家的疑问做一些解释。
为何对于电解锰(税号:81110010)、金属镁(税号:81041900)、金属硅(28046900)等产品,在《2013年关税实施方案》的附表7 出口商品税率表.PDF中没有规定?不规定是否默认暂定税率维持不变?
中国铁合金网回答:国家对于每一种商品本身就规定了出口税率,但是在具体的执行过程中,基于某种考虑会以年度来规定年度暂定税率(年度有效)。上述几种产品的出口税率为0,在《2013年关税实施方案》这几种产品都没有出现在列表中,表示这些产品执行本身的出口税率,即为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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