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银集团公布,修订07年12月斥资24亿港元收购山西省焦炭生产业务的计划,收购总代价减至14亿港元。
新银集团(0988)3月31日发布公告称,修订07年12月斥资24亿港元收购山西省焦炭生产业务的计划,收购总代价减至14亿港元,收购资产将只包括楼东中国的50.1%股权,新银集团将以发行新股及可换股债支付。
该公司原拟收购楼东中国的50.1%股权及明源中国的全部股权,但由于山西省国土资源局最近批准明源收购一个煤矿,而此煤矿却不容许外资拥有大多数股权,新银因此放弃收购明源中国。
是次收购所需资金为14亿港元,将以可换股债券及新股支付,每作价皆为2.5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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