偿债能力的强弱是判断企业财务状况好坏的重要标准之一。在企业实际运营中,债权人不仅看重企业偿债能力的优劣,同样看重企业偿债能力指标的同比变化。如果企业偿债能力指标同比趋好,会增强债权人的信心;反之,企业的信誉会受到一定的损害。本文对24家钢铁上市公司2015年前3个季度5项偿债能力指标(速动比率、现金流动负债比率、资产流动率、长期资产负债率、所有者权益占比)同比变化情况进行对比分析,在此基础上将偿债能力指标值和各项指标同比绝对增减量共计10项指标数据代入系统分类数学模型,对24家钢铁上市公司2015年前3个季度偿债指标变化情况进行类群的划分。据此探究各类群钢铁上市公司在偿债状况上的差异性,同时,发现偿债指标变化显著且具有鲜明个性特点的钢铁上市公司。
15家公司速动比率同比正增长
速动比率是企业速动资产(将流动资产中剔除存货、待摊费用、预付费用等变现能力相对较差的项目后所剩余的资产)与流动负债之比。2015年前3个季度,有15家钢铁上市公司速动比率同比正增长,其速动比率增长的原因分为以下三类:一是山东钢铁、武钢股份、三钢闽光、安阳钢铁4家公司速动比率的增长均源于速动资产同比增长,而流动负债同比下降。二是华菱钢铁、八一钢铁、凌钢股份、河北钢铁、鞍钢股份、包钢股份6家公司速动比率的增长主要源于速动资产的增幅要大于流动负债的增幅。三是沙钢股份、杭钢股份、新钢股份、马钢股份、太钢不锈5家公司速动比率的增长源于速动资产的下降幅度小于流动负债的下降幅度。
2015年前3个季度,有9家钢铁上市公司速动比率同比下降,这9家公司速动比率下降的原因分为两类情况:一是首钢股份、酒钢宏兴、柳钢股份、本钢板材、韶钢松山、新兴铸管6家公司速动比率的下降源于速动资产降幅大于流动负债的降幅。二是宝钢股份、南钢股份、重庆钢铁3家公司速动比率的下降主要源于流动负债的增长,同时速动资产却在下降或是小幅增长。
仅有4家公司
现金流动负债比率同比增长
现金流动负债比率是在一定时期内,企业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流动负债总额的比率。2015年前3个季度,仅有鞍钢股份、山东钢铁、马钢股份、新兴铸管4家钢铁上市公司现金流动负债比率同比增长。其中鞍钢股份现金流动负债比率增长源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长幅度大于流动负债的增长幅度;新兴铸管等3家公司现金流动负债比率的增长源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长,而流动负债同比下降。
2015年前3个季度,有20家钢铁上市公司现金流动负债比率同比下降,而且这20家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全部下降。这20家公司现金流动负债比率的下降具有两个特点:一是河北钢铁、八一钢铁、包钢股份、华菱钢铁、凌钢股份、重庆钢铁、南钢股份7家公司现金流动负债比率的下降源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而流动负债同比增长。二是新钢股份等13家公司现金流动负债比率的下降源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下降幅度大于流动负债的下降幅度。
17家公司资产流动率同比下降
资产流动率是指流动资产与总资产之比。一般来讲,流动性大的资产风险较小,收益相对较高;反之,流动性小的资产风险较大,收益则相对较低。2015年前3个季度,安阳钢铁、河北钢铁、凌钢股份、鞍钢股份、华菱钢铁、山东钢铁、武钢股份7家钢铁上市公司的资产流动率同比上升。除安阳钢铁资产流动率的上升源于流动资产下降幅度小于总资产下降幅度外,其他6家公司资产流动率的上升均源于流动资产增长幅度大于总资产增长幅度。从流动资产组成结构的增长情况看,这7家公司速动资产同比均在增长。库存方面,除华菱钢铁、武钢股份同比略有增长外,其他5家公司库存均在下降。这表明这7家公司流动资产结构在2015年度得到了较好的优化。
2015年前3个季度,有17家钢铁上市公司资产流动率同比下降。其中,仅包钢股份流动资产同比增长,增幅为24.52%,但小于总资产50.41%的增幅。本钢板材、首钢股份、宝钢股份3家公司资产流动率的下降源于流动资产在下降,而总资产却在上升。其他13家公司资产流动率的下降主要源于流动资产的下降幅度大于总资产的下降幅度。
17家公司
长期资本负债率同比增长
长期资本负债率是指非流动负债占长期资本的百分比,其中长期资本包括非流动负债和股东权益。长期资本负债率超过100%,表明该企业长期资本结构严重失衡,财务状况恶化,存在系统性债务危机。
2015年前3个季度,有7家钢铁上市公司长期资本负债率同比下降,其变化特点有两个:一是包钢股份长期资本负债率由2014年53.19%降到2015年的21.2%,下降了31.99个百分点,下降幅度居首位,比第二位的南钢股份(同比下降了7.34个百分点)高出了24.65个百分点。包钢股份长期资本负债率的下降主要源于其于2015年5月21日向7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65.5556亿股,共计募集人民币298亿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3.02亿元费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94.98亿元,从而使其股本增长165.56亿元,资本公积金增长142.32亿元。与此同时,包钢股份非流动负债下降80.54亿元,下降幅度达37.7%。包钢股份长期资本负债率的大幅下降表明该公司通过成功的资本运作,极大地改善了自身长期资本结构,降低了长期债务风险。二是南钢股份、酒钢宏兴、新兴铸管、新钢股份、河北钢铁、鞍钢股份长期资本负债率的下降源于其非流动负债下降幅度大于“非流动负债+股东权益”的下降幅度。
2015年前3个季度,有17家钢铁上市公司长期资本负债率同比增长,其变化特点有三个:一是沙钢股份、杭钢股份、三钢闽光、凌钢股份、韶钢松山5家公司长期资本负债率增长源于非流动负债同比增长,而“非流动负债+股东权益”同比却在下降。二是八一钢铁长期资本负债率增长源于非流动负债下降了25.32%,而“非流动负债+股东权益”却大幅下降了66.55%;另外11家公司长期资本负债率的增长源于非流动负债增长幅度大于“非流动负债+股东权益”增长幅度。三是韶钢松山、八一钢铁长期资本负债率同比增长均超过了50个百分点,属于异常性增长。其中,韶钢松山长期资本负债率从2014年的7.46%增至2015年的63.77%,主要是非流动负债中长期借款增长8.87亿元、长期应付款增长7.91亿元,导致非流动负债同比增长637.08%,但受2015年度亏损的影响,未分配利润减少了23.08亿元,致使“非流动负债+股东权益”同比下降13.78%,表明韶钢松山长期资本结构由良好转向失衡。八一钢铁长期资本负债率从2014年的48.31%增至2015年的107.86%,主要是非流动负债中长期借款减少了5.67亿元,导致非流动负债同比下降25.32%,但受2015年度严重亏损的影响,未分配利润减少了25.23亿元,致使“非流动负债+股东权益”同比下降66.55%,表明八一钢铁长期资本结构在原有不良的情况下出现了继续恶化的倾向。韶钢松山、八一钢铁长期资本负债率的大幅增长,一方面受亏损的影响,另一方面受其股本、资本公积金规模偏小的影响,如八一钢铁自2007年起资本负债率就在70%以上。
15家公司资产负债率同比上升
资产负债率是企业负债总额与资产总额之间的比率。资产负债率与所有者权益占总资产比重(简称所有者权益占比)呈对应关系。
2015年前3个季度,有9家钢铁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率同比下降,其变化特点有三个:一是包钢股份、山东钢铁、首钢股份3家公司资产负债率的下降源于所有者权益的增幅大于总资产的增幅。其中,包钢股份、山东钢铁资产负债率下降幅度均超过10%,资本结构改善情况明显优于其他公司。山东钢铁所有者权益的增长主要集中于少数股东权益(同比增长64.27亿元),这主要受8月份山东钢铁向6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19.84亿股股票的影响。此次股票发行价格为2.5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0亿元,所募集资金用于对山东钢铁集团日照有限公司进行投资,并将其纳入山东钢铁合并报表范围。此次募集使山东钢铁所有者权益同比提高了84.27%。二是杭钢股份、沙钢股份、马钢股份、太钢不锈4家公司资产负债率的下降源于所有者权益的降幅小于总资产的降幅。三是新兴铸管、新钢股份资产负债率的下降源于所有者权益同比增长而总资产同比下降,表明这2家公司在没有进行任何资产重组的情况下做到了负债规模的下降和所有者权益的增长,从而对资本结构进行了一定的优化。
2015年前3个季度,有15家钢铁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率同比出现上升,其变化特点也有三个:一是这15家公司中仅有本钢板材、河北钢铁、华菱钢铁的所有者权益同比增长,同时这3家公司的总资本同比亦增长,但总资本增量明显大于所有者权益的增量。表明这3家公司总资本的增长来自于负债的增长,从而导致了其资产负债率的上升。二是宝钢股份、武钢股份、鞍钢股份、凌钢股份4家公司在所有者权益同比下降的同时总资产却在增长,表明其负债增幅大于总资产增幅,导致资产负债率上升。三是本钢板材、酒钢宏兴等8家公司资产负债率上升源于所有者权益的下降幅度大于总资产的下降幅度,对应着负债或是上升,或是下降幅度小于总资产的下降幅度。总之,所有者权益下降是导致上述公司资产负债率上升的主导性因素。此类资本结构的变化通常是股东不愿意看到和不愿意接受的。
钢铁上市公司
偿债状况的类群划分
将速动比率、现金流动负债比率、资产流动率、长期资产负债率、所有者权益占比(100%-资产负债率)5项偿债能力指标和各项指标同比增减情况共计10项指标数据代入系统分类数学模型,经过系统分类数学模型计算,在保证各类群最大差异性的前提下,将2015年前3个季度24家钢铁上市公司偿债变化情况分为七类。
杭钢股份、沙钢股份、宝钢股份、鞍钢股份组成第一类群。这一类群2015年偿债状况的最大特点是各家公司均有至少3项偿债指标排名进入前5位,但多数指标同比有所弱化,即该类群2015年偿债能力在原有较高水平的基础上有所下降。
新兴铸管、新钢股份、武钢股份、山东钢铁、柳钢股份、本钢板材组成第二类群。三钢闽光、马钢股份、安阳钢铁、河北钢铁、凌钢股份、华菱钢铁、南钢股份、太钢不锈组成第三类群。第二类群与第三类群均属于偿债能力在中等水平上下波动的公司,两者的显著差异是第二类群的速动比率、资产流动率同比增量的绝对值较大,而第三类群则是长期资本负债率同比增量的绝对值较大,即第二类群短期偿债能力波动较大,第三类群长期偿债能力波动较大。
包钢股份单独组成第四类群。这源于包钢股份长期资本负债率、所有者权益占比两项偿债指标同比存在异常现象。包钢股份长期资本负债率同比下降了31.99个百分点,而第二位的南钢股份仅下降了7.34个百分点,表明包钢股份该指标得到了极大优化。同时,包钢股份所有者权益占比上升了14.24个百分点,上升幅度亦居首位。这两项衡量长期偿债能力的偿债指标同步出现优化,表明包钢股份长期偿债能力得到了极大提高,成为24家公司中的一个亮点。
酒钢宏兴、首钢股份组成第五类群。究其原因:一是这两家公司的长期资本负债率、所有者权益占比2项指标排名均处于中档水平,明显优于其他3项指标排名;二是这两家公司均有4项偿债指标同比出现了下滑的现象。
韶钢松山、八一钢铁组成第六类群。究其原因:一是这两家公司均有4项偿债指标排名位于后4位;二是这两家公司长期资本负债率、所有者权益占比2项偿债指标同比出现异常值。例如,韶钢松山长期资本负债率同比上升56.31个百分点,八一钢铁长期资本负债率同比上升59.55个百分点;韶钢松山所有者权益占比同比下降10.71个百分点,八一钢铁所有者权益占比同比下降11.96个百分点,如此大的下滑幅度是其他类群上市公司所不具备的。这两家公司2项衡量长期偿债能力的偿债指标同比出现恶化,表明其长期偿债能力出现了进一步弱化的现象。
重庆钢铁单独组成第七类群。究其原因:一是重庆钢铁是24家公司中唯一一家5项偿债指标排名均位于后5位的公司,二是其5项偿债指标同比均出现了一定程度的下滑。
总体来看,杭钢股份、沙钢股份、宝钢股份、鞍钢股份、包钢股份、酒钢宏兴、首钢股份、韶钢松山、八一钢铁、重庆钢铁10家公司2015年前3个季度的偿债状况和同比变化具有较为鲜明的“个性色彩”。其中,杭钢股份、沙钢股份、宝钢股份、鞍钢股份在原有高水平偿债能力的基础上有所下降,但其偿债能力依然领先于其他公司;包钢股份长期偿债能力得到了改善,凸显了该公司资本运作方面的成功;酒钢宏兴、首钢股份长期偿债能力要优于短期偿债能力,但总体偿债水平有所下滑;韶钢松山、八一钢铁长期偿债能力有所恶化,亟须改善资本结构;重庆钢铁各项偿债指标均不理想,且都有所下滑,亟须提高盈利水平,缩小负债规模。
- [责任编辑:Chen Zhen S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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