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合金网讯:2015年4月14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下发通知,具体如下:
一、取消钢铁颗粒粉末、稀土、钨、钼等产品的出口关税。
二、对铝加工材等产品出口实施零税率。
三、以上调整自2015年5月1日起实施。
根据该通知,自2015年5月1日起取消钼铁(税则号:72027000 )20%的出口关税,取消钼的氧化物及氢氧化物(税则号:28257000)5%的出口关税,取消已焙烧钼矿砂及其精矿(税则号:26131000)15%的出口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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