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合金网讯:十几个烟囱浓烟滚滚,昼夜满负荷运转,肆无忌惮的排污生产长达1年多,竟然无人治理。这就是位于甘肃文县临江乡的万利铁合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利铁合金”),烟雾笼罩企业内外,面对令人触目惊心的场景,不得不质疑,“三同时”哪去了?监管部门哪去了?
据蒋家湾一村民说,自万利铁合金生产以来,逐渐发现企业大肆排放废气、粉尘已给他们农作物及其蔬菜等造成实质的损害,粮食减产,树木枯萎。不分昼夜排放的浓烟令人恶心,怪味让人都不敢打开窗户。)
在G212省道远远望去,5台1.25万KVA矿热炉厂房上,10个大烟囱向外喷发着浓浓的烟雾,加之炉房前后七八个相对小烟囱不时排放黑黄色烟雾,也可以这样说,整个炉铁生产车间有透气的地方,都在无组织吐着浓烟,浓烟往山谷四处弥漫扩散。附近的山坡、村庄及公路都被烟雾浓罩着。
一村民说,污染虽大,没有人敢反映,谁反映就会“被”抓走,或者被老板带人打你。上网发帖也不行,都被当地屏蔽了,根本发不出去。
根据“甘肃省文县万利铁合金有限责任公司20万KVA铁合金项目一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要求,一期工程设计矿热炉烟气经余热锅炉后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达标排放;上料、配料、破碎系统产尘点粉尘经集气罩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达标排放;废水全部循环利用,不外排;固体废物全部综合利用等。
事实上,万利铁合金自投产以来,大肆排放污染物,无一达标排放,与环评要求相差甚远。
根据《环境保护法》第26条规定: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经原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该建设项目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环境保护法》第36条规定,建设项目的防治污染设施没有建成或者没有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由批准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可以并处罚款。
对此,本网予以继续关注。 (来源:消费日报网)
- [责任编辑:Soph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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