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钢集团加快推进权属企业混改步伐

  • 发布日期:2019-06-26
  • 作者:ferr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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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钢集团加快推进权属企业混改步伐


6月18日,山钢集团印发《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三年(2019—2021年)工作计划方案》,标志着权属企业混改步伐将进一步加快。

  未来3年,山钢集团将通过引进战略投资者、资产证券化等方式,实施权属企业混改或二次混改,力争3年内完成14户企业的混改或二次混改,实现新增38户混改企业目标。在14户拟混改企业中,济钢鲁冶瑞宝电气公司等10户企业列入省国资委重点混改项目企业名单,济钢合金科技公司等4户企业列入山钢集团内部控制混改企业名单。山钢集团将对14户拟混改企业进行统一调度和考核。按计划,2019年完成2户企业,2020年完成3户企业,2021年完成9户企业。

  山钢集团成立由党委书记、董事长侯军任组长的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领导小组,加快混合所有制改革推进工作。《方案》要求,山钢集团各权属企业逐级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各权属企业党组织负责人是本单位混合所有制改革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同时要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加强政策和案例研究,建立定期调度及督导机制,统筹外部资本沟通对接,寻求合作机会,加强混改考核等基础工作,不断巩固、提升和扩展混改成果,增强企业经营活力,提高市场竞争力。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山钢集团合并报表范围内企业共224户,根据省国资委确定的统计口径,合并报表范围内已混改企业132户,占总户数的59%;已混改企业资产总额占山钢集团资产总额的80.84%。本次印发的《方案》,旨在进一步提升国有资本活力,实现国有资本、民营资本和职工福祉的共同提高。

山钢集团资本运营部相关负责人表示,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是推动山钢集团体制机制创新的助推器,各有关单位要认清混改要义、理清混改思路、明晰混改路径。操作上,要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缺什么引什么”,坚持以提高生产力为标准,在更深层次、更大范围、更高水平上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全面提升山钢集团经营绩效。在混改方式上,将以非上市公司资产证券化方式和引入战略投资者为主,同时提倡百花齐放,不拘泥于已有的混改模式,鼓励和支持各子公司从自身实际出发,大胆探索。在混改主体上,积极引导在产业板块层面实施混改为主,在专业业务单元层面适度引入战略投资者为辅。在混改后的股权结构上,宜控则控,宜参则参,其中钢铁产业及重要辅助产业以控股为主,非主业产业以参股为主。

(转自山东钢铁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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