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对涉华钢制丙烷气瓶作出双反终裁
2019年6月18日,美国商务部宣布对进口自中国大陆的钢制丙烷气瓶(SteelPropaneCylinders)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终裁,同时对进口自泰国的钢制丙烷气瓶作出反倾销终裁:(1)中国大陆强制应诉企业ShandongHuanriGroupCo.Ltd.(山东环日集团有限公司)倾销率为25.52%,HongKongGSBFCompanyLimited倾销率为37.41%;JiaxingPressureVesselFactory(嘉兴压力容器厂)获得26.28%的单独税率;中国大陆其他生产商和出口商倾销率为108.60%。泰国强制应诉企业SahamitrPressureContainerPlc.及泰国其他生产商和出口商倾销率均为10.77%。(2)中国大陆强制应诉企业ShandongHuanriGroupCo.Ltd.(山东环日集团有限公司)补贴率为37.91%,TPAMetalsandMachinery(SZ)Co.Ltd.补贴率为142.37%,基于不利可得事实,裁定GuangzhouLionCylindersCo.Ltd.(广州市狮牌钢瓶有限公司)、HubeiDalyLPGCylinderManufacturerCo.Ltd.、TaishanMachineryFactoryLtd.、WuyiXilindeMachineryManufactureCo.,Ltd.(武义西林德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和ZhejiangJuchengSteelCylinderCo.,Ltd.五家企业补贴率为142.37%,中国大陆其他生产商和出口商补贴率为37.91%。涉案产品的美国协调税税号为7311.00.0060和7311.00.0090。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USITC)预计将于2019年8月1日作出产业损害终裁。
2018年6月12日,应美国企业WorthingtonIndustries和ManchesterTank&EquipmentCo.于2018年5月22日提交的申请,美国商务部宣布对进口自中国大陆、台湾地区和泰国的钢制丙烷气瓶启动反倾销立案调查,同时对进口自中国大陆的涉案产品启动反补贴立案调查。2018年7月5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投票对进口自中国大陆和泰国的钢制丙烷气瓶作出反倾销产业损害初裁,对进口自中国大陆的钢制丙烷气瓶作出反补贴产业损害初裁。2018年10月22日,美国商务部宣布对进口自中国大陆的钢制丙烷气瓶作出反补贴初裁。2018年12月19日,美国商务部宣布对进口自中国大陆和泰国的钢制丙烷气瓶作出反倾销初裁。
(转自商务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