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钢不锈:控股股东太钢集团51%股权无偿划转事宜通过韩国反垄断审查
太钢不锈发布公告表示, 2020年8月21日上午,持有本公司控股股东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钢集团”)100%股权的山西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国资运营公司”),与由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控股的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宝武”)签署《山西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股权无偿划转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根据协议,山西国资运营公司将向中国宝武无偿划转其持有的太钢集团51%股权(以下简称“本次划转”),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21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1),除非文义另有所指,否则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就本次划转涉及的韩国经营者集中申报事宜,中国宝武于2020年11月5日收到韩国公平交易委员会出具的批准函,认定本次划转不违反韩国《关于独占规制与公平交易的法律》第7条第1款的规定。